重庆市“第三届中华文物我来讲”讲解比赛
(渝北区选拔赛)活动方案
一、活动主题
弘扬抗战精神 传承长江文化
二、组织机构
指导单位: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宣传部
主办单位: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
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
共青团重庆市渝北区委员会
承办单位:重庆巴渝民俗博物馆
三、参赛对象
全区中小学生(曾获往届“中华文物我来讲”讲解比赛特等奖、十佳奖、一等奖者不再参加本次比赛),本次比赛由各学校和博物馆统一报名,不接受个人报名。
四、参赛组别
小学组(1~6年级),中学组(初高中、中职)。
五、讲解内容
讲解内容以反映重庆市内抗战文化、长江文化等可移动或不可移动文物为选材。稿件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年龄特点,积极、向上、健康;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、姓名权等侵权行为;参赛作品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,如涉及相关法律问题,将取消参赛资格,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。
六、赛程安排
比赛分为初赛、决赛两个环节。
(一)初赛(2025年3月1日至3月12日)
1. 推荐报名。各学校、博物馆选拔推荐选手报名参赛,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,选拔方式由推荐单位自行决定。2025年3月12日24:00前,将报名表、讲解稿和讲解视频按“学校/博物馆+组别+选手姓名+联系电话”的标题格式,统一报送至官方指定邮箱:2234509559@qq.com。
2. 报名材料要求。
(1)报名表(见附件1),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。
(2)讲解稿,Word文档格式。
(3)讲解视频。时长4分钟内,脱稿讲解,横屏录制,画质清晰稳定;参赛选手全程出镜,拍摄一镜到底,画面可缩放,不可剪辑、拼接;视频音画要求同步录制,不可后期调音、配音,视频大小在500MB内。
3. 评审方式。主办单位组织专业评委对报名视频进行评审,择优选拔20名选手进入现场决赛(小学组、中学组各10名)。
(二)决赛(2025年3月21日)
赛制:台上讲解(讲解内容以反映重庆市内抗战文化、长江文化等可移动或不可移动文物为选材),制作背景PPT或视频,时长4分钟内。
评分方式:专业评委现场打分,评选出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。
地点:重庆巴渝民俗博物馆·巴渝古床馆(暂定)
七、奖项设置
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,分别按照小/中学组现场选拔参赛人员的20%、30%和50%的比例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两个组别总分排名前4名的选手将代表渝北区参加市级比赛。本次比赛设“优秀组织奖”和“优秀指导教师奖”(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获该奖项,每名选手限1位指导老师,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)。
八、其他事宜
(一)本届大赛不收取报名费用,选手自愿报名参赛。参赛选手须完整阅读大赛方案和报名须知,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阅读、同意方案和须知内容并承诺遵行。
(二)本次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:所有参赛作品归大赛主办方及参赛者共同所有,主办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:享有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展示、宣传等全部权利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、复制、转载、传播、摘编、出版、发行、许可使用等。
联系人:洪老师
联系电话:023-67288229;17383088547
附件1
参赛报名表
姓名 |
| 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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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寸彩色照片 |
所属地区 及学校 |
| 年级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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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以及详细 地址 |
| 参赛组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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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| 指导老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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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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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比赛 获奖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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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参赛者须知: 1. 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、向上、健康; 2. 必须为原创作品,投稿人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、姓名权等侵权行为;参赛作品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,如涉及相关法律问题,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,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; 3. 本次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:所有参赛作品归大赛主办方及参赛者共同所有,主办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印制光盘、编辑画册、出版书籍,博物馆或其他官方媒体公益宣传等行使著作权,享有对所有获奖作品展示、宣传等全部权利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、复制、转载、传播、摘编、出版、发行、许可使用等; 4. 报名参赛视为认可评委评判,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评委评审结果; 5. 参赛者对上述声明及承诺事项,均无任何异议; 6. 承诺事项自本人签章之日起生效。
报名者签章: |